互相兑换钱币,怎么就触犯了刑法?
摘要:随着跨境出行、涉外交流增多,不少群众存在兑换外币需求。朋友圈不时出现“汇率更优、私人收兑外币”信息,不少市民贪图便利、优惠汇率私下交易。近日,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,为热衷于私下换汇的群众敲响法治警钟。 法院审理查明,2018年1月至2024年4月,被告人金某未取得国家金融监…
随着跨境出行、涉外交流增多,不少群众存在兑换外币需求。朋友圈不时出现“汇率更优、私人收兑外币”信息,不少市民贪图便利、优惠汇率私下交易。近日,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,为热衷于私下换汇的群众敲响法治警钟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18年1月至2024年4月,被告人金某未取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外汇经营许可,为赚取汇率差价,在法定外汇交易场所之外,持续向不特定人员收购、售卖韩元。长达六年时间内,非法买卖外汇数额折合人民币高达650万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金某行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,严重扰乱正常外汇管理秩序,情节严重,已构成非法经营罪。考虑到金某主动投案自首、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自愿认罪认罚,全额退缴违法所得,法院依法从轻处罚,判处其拘役五个月,缓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。目前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。
法官说法
依据法律规定,外汇业务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范畴,外币兑换必须在官方指定场所办理。按照司法解释标准,非法买卖外汇金额500万元以上,即可认定“情节严重”,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一旦交易金额达到2500万元,属于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本案中金某涉案金额650万元,已经触碰刑事红线。
法官提醒
恪守正规渠道。兑换外币请前往合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,切勿轻信个人“黄牛”宣传的高汇率。私下交易不仅涉嫌违法,还极易遭遇诈骗、假币,资金安全无从保障。
摒弃侥幸心理。无论是现金当面交易、微信转账汇兑,只要未经许可长期向不特定人群换汇牟利,累计金额达标即构成犯罪,不要以为零星交易无关紧要,涉案金额持续累积,风险持续放大。
守住法律底线。贪图小额汇差铤而走险,最终面临刑罚、罚金,得不偿失。切勿以身试法,自觉维护国家外汇管理秩序。
来源:中国法院网 | 作者:宋国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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